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文件已下發(fā)
一、 報考條件:
?。ㄒ唬┮患壸越ㄖ熧Y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本文附件二所列學位或?qū)W歷畢業(yè)人員按該表要求執(zhí)行;
② 不具備本文附件二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2.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三要求執(zhí)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本文附件三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二、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四。
三、考生在各地的報名截止時間一般比全國報名組織工作結束時間提前一星期左右,全國報名組織工作至2006年3月上旬結束。
四、作圖題草圖紙由各地統(tǒng)一配發(fā),各科作圖題考試每位考生配發(fā)4張2號草圖紙,考后收回。
五、注冊建筑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因考生對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等的準備需要較多時間,為便于在考試前做好準備工作,自2006年度開始,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考生可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參加注冊建筑師選擇題科目考試進入考場的時間仍按原規(guī)定不變。為做好2006年度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考生應領取“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七)并仔細閱讀。
六、2006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見《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nèi)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
附件二:
200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